提供《99年度春季班》申請須知及相關格式下載
第11屆產碩班「99年度春季班」即日起接受申請,本屆產碩班政府補助每名本國學生以10萬 元為上限、外國學生以40萬元為上限,開辦領域包括電資(含電子、電機、電控、電信、資工、光電等)、材料、物理、精密機械、傳統產業(含金屬、運輸工具、電器、民生化工等)及國際企業管理(限外國學生班)等領域。
「99年度春季班」新增鼓勵企業員工附讀產碩班部份課程(含學分課程)之規定,內容為:「學校開辦之產碩班,得另依『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』及相關規定,開放合作企業選派在職員工附讀該產碩班之部份課程,以善用學校教學資源並提供員工良好進修管道。」
「99年度春季班」辦理學校及合作企業請於98年7月28日 (二) 16:00前提出申請,由學校分別具函親送或寄達經濟部工業局及教育部。詳情請至本網站《下載專區》下載申請須知查詢。
◎申請須知及相關格式下載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