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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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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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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理工相關科系畢業生或具同等學歷資格,役畢或免役者,均可以報考。而各學校規定之相關科系由各學校依課程設計從寬認定(依開班學校當年度簡章為準)。外籍生同樣具報考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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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報考資訊及招生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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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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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專班一年招考兩次,每年3~5月(秋季班)及10~12月(春季班)為招生期,考生可至http://www.rdmaster.org.tw網站或各大學招生網站,參考各學校的考試資訊,如:簡章販售日期、報名日期、考試方試、考試日期等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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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學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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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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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產業碩士班之經費係由企業、政府(經濟部)、學生自繳三方所組成,學生自付額比照一般國立大學研究生收費標準,補助款方面為避免資源的浪費,每位學生之補助皆以兩年四學期為限,故若學生就讀年限超過所補助年限,所有所需費用悉由學生自行全額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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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學費結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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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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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碩士班之學費由教育部及學生自繳學費所組成,本專班由企業、政府(經濟部)、學生自繳三部分所組成,學生自繳之學費標準,依一般國立大學研究生收費標準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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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修業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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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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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大學法規定修讀碩士學位之年限為1∼4年,惟依計畫性質本班修業年限以不超過2年為原則,若有延畢,期間所產生學雜費用由學生自行負擔(即延畢無政府與企業補助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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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與「在職專班」有何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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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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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之目的是彌補科技研發人力不足之缺口,而非提供在職人員進修之碩士在職專班,故學生須全時上課,學校開設課程以日間上課為主,部分課程得於假日或夜間開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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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論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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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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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以實務導向授課,依學位授與法規定,科技類研究所研究生畢業方式可以論文或技術報告代替。各學校可自行認定該專班的畢業論文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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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學位授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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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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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修業者,各大學校院將依學位授與法授與碩士學位畢業證書,其效力同於一般生。惟教育部表示為確保畢業證書之明確性,畢業證書上之系所班組將依教育部核定之名稱登載,註明「○○產業研發碩士專班」,相關效力不變,台端於完成履約義務後,可持本碩士學位證書應徵他職或進修博士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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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就業保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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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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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進入本專班就讀後,須與資助企業簽屬合約,學生畢業後,資助企業保證錄用七成以上畢業生,受資助之學生也需履行承諾至企業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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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休、退學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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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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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研發碩士專班規定錄取生不得保留學籍,休學需為非自願性因素,經學校(含合作企業)審酌同意後得以辦理。學校(含合作企業)若同意學生休學,需協助學生於復學後透過其他相關碩士或現在課程完成學業;若學生在就學期間休、退學,除經同意者外,皆須賠償企業違約金,金額之多寡以學生與企業所簽署之合約為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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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:
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課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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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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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之課程內容以產業導向與研發設計之課程為主,結合學校與產業資源,學校能針對產業特定需求開辦具特色之專業課程,突破正規學制無法完成之實務課程規劃,例如:「微電子奈米科技」、「顯示光源」、「嵌入式通訊系統」、「無線寬頻元件」等專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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