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辦理《99年度春季班》申請說明會,敬邀產學界代表與會
第11屆產碩班「99年度春季班」申請須知將於近日內公告,政府補助每名本國學生以10萬 元為上限、外國學生以40萬元為上限,開辦領域包括電資(含電子、電機、電控、電信、資工、光電等)、材料、物理、精密機械、傳統產業(含金屬、運輸工具、電器、民生化工等)及國際企業管理(限外國學生班)等領域。
「99年度春季班」新增鼓勵企業員工附讀產碩班部份課程(含學分課程)之規定,內容為:「學校開辦之產碩班,得另依『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』及相關規定,開放合作企業選派在職員工附讀該產碩班之部份課程,以善用學校教學資源並提供員工良好進修管道。」
專案辦公室將於98年6月3∼5日假台北、台中、高雄辦理3場說明會,將針對「99年度春季班」申請須知內容(含上述新增之附讀措施)及未來3年(自99年度秋季班起)之主要推動方向等進行說明。敬邀學校、企業代表與會。